9月29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兴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曾秋勇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选吴思波,市政府副市长罗国强,市法院院长刘志平,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温荣云,以及市检察院、市府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有关负责同志,人大兴田、宁新街道工委主任,和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现职副主任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省委部署要求;要紧扣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提出的履职提质增效要求,紧跟市委工作重心,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要把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带头学习宣传会议精神,带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共同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凝聚“再造一个新兴宁”的奋进力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兴宁市政府《关于兴宁市202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兴宁市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批准了兴宁市202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谢彦博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邹学平为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由其代理兴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钟剑平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邓强为新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彦博颁发任命书

邓强为新任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邹学平颁发任命书

邓强为新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钟剑平颁发任命书

会上,邓强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进行了宪法宣誓。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和辞职名单
(2026年9月29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黄伟军的兴宁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郭远林的兴宁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接受:
罗文波辞去兴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黄志勇、黄伟军、陈君溢、吴思波、刘小容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
谢彦博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钟剑平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兴宁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
邹学平为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邹学平为兴宁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编辑:梁威 袁珊(实习)
审核:叶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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