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兴宁市上灯民俗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兴宁市举行。研究会的成立,将系统性挖掘、保护、传承和弘扬省级非遗“兴宁上灯习俗”文化,推动客家传统民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广东省民政厅原二级巡视员刘平波,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曾超麟,广东省客属联谊会原秘书长何旭东,兴宁市政协副主席陈思忠,梅州市管三级调研员何伟坚,以及兴宁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民政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兴宁市上灯民俗文化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严格依照社会组织成立章程及法定程序有序推进,全体会员认真履职、民主表决,顺利选举产生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随后,新一届理事会召开首次理事会议,在监事会全程监督下,依规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研究会领导班子。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兴宁上灯习俗”代表性传承人罗志平当选为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会上,曾超麟为新当选的会长罗志平颁发当选证书,寄予传承文脉、深耕民俗、服务乡梓的殷切期望。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刘凌为新成立的研究会授旗,象征着文化传承的旗帜正式交接、薪火相传。随后,与会领导嘉宾共同参与揭牌仪式,兴宁市上灯民俗文化研究会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兴宁市上灯民俗文化传承从此有了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组织平台。参会人员还在兴宁市紫来酒店举行了传统接花灯、升花灯民俗仪式。古朴庄重的传统流程、寓意吉祥的花灯盛景,再现了兴宁市千年上灯民俗风貌。现场氛围热烈浓厚、喜庆祥和,赢得在场人员一致赞叹,充分展现了客家民俗文化的独特魅力与深厚底蕴。


据介绍,兴宁市上灯民俗文化研究会的正式成立,填补了兴宁市上灯民俗专项研究传承组织的空白。研究会将立足本土、深耕文脉,团结凝聚广大民俗文化爱好者、研究者、传承者,系统整理上灯民俗史料,积极开展文化交流、非遗宣讲、民俗活化、文旅融合等工作,擦亮“兴宁上灯”非遗文化名片,守护客家优秀传统文化根脉,为兴宁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民俗力量与文化活力。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罗志平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张晓珊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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