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兴宁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兴市府〔2026〕31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和预警能力,结合全民国防教育月,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市人民政府定于2026年9月18日在兴宁城区实施2026年度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届时市区将启动30台固定警报器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兴宁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时政频道、广播FM98.9兆赫将通过画面、文字、声音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本次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不组织防空疏散演习,请广大市民注意听辨警报信号,照常进行日常事务活动。
五、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为一次,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为一次,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
以上三种警报各鸣响1次,每次间隔3分钟,持续时间共15分钟。
特此通告。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9日
编辑:李舒宇 李佳欣(实习)
审核:叶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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