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兴宁市司法局联合兴宁市检察院、兴宁博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面向辖区涉诈骗罪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防范诈骗罪专题法治教育活动。旨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深走实、切实筑牢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思想防线,有效防范化解诈骗类再犯罪风险,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改过自新、重塑人生。

活动前,延伸派驻警官陈洁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逐一身份点验,同时强调现场纪律要求,全程维护活动秩序,为本次专题法治教育活动有序、规范、高效开展筑牢前期保障。

活动中,兴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欧阳文超首先传达了党中央、省、梅州市和兴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并结合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实际,细致解读了涉诈犯罪与新型黑恶犯罪的核心区别,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厘清法律认知、明确整治重点。
随后,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林国云以《如何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为切入点,结合自身办案实践与真实案例,深刻阐释了诈骗犯罪对个人发展、家庭幸福以及社会稳定造成的严重危害。同时劝导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恪守本分、脚踏实地,依靠勤劳双手创造美好生活。据介绍,此次宣讲有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清了自身违法犯罪行为的不良影响与严重危害,进一步端正了思想认知,也坚定了他们改过自新、积极回归社会的信心与决心。

活动尾声,兴宁市博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讲师依托专业化、接地气的宣讲方式,深入剖析诈骗犯罪的违法本质、作案特点及严重危害。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理的形式,精准纠正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法律认知偏差、侥幸心理等问题,帮助其深刻认清诈骗犯罪的危害性,明晰守法底线,树立正确的法治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开启全新人生筑牢思想根基。
兴宁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题教育聚焦涉诈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风险,部门联动施教,从源头压实社区矫正教育管控工作,有效提升涉诈社区矫正对象法治素养和守法自觉,切实降低再犯罪风险,为平安兴宁、法治兴宁建设夯实基层治理根基。该局将立足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持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与监督管理举措,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全力防范化解各类犯罪风险,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守护群众财产安全,以坚实司法行政力量护航平安兴宁建设。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刘慧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叶晓洋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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