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在市会展中心召开,讨论并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兴宁市委书记罗达祥主持会议。
全会应出席市委委员62名,实到会58名,应出席市委候补委员6名,实到6名,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就召开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决议草案作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
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于2026年10月在兴城召开。
全会强调,开好这次党代会、做好市委换届工作,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是加快兴宁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兴宁领导班子建设、持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精心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圆满完成换届各项任务,为实施好“十五五”规划、奋力再造一个新兴宁、推动兴宁现代化建设展现新气象提供坚强保障。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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