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法院上门立案有温度,司法服务零距离

“钟叔,我们到了!今天就在您家里把事儿办妥。”近日,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李文婷带着卷宗,叩开了申请人钟叔的家门,开展了一场特殊的上门立案审查。

不久前,钟叔前往兴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立案事宜。原来,钟叔的父亲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父亲病故,钟叔兄妹三人和母亲罗阿姨想要将申请执行人变更为自己。

“我母亲快90岁了,瘫痪在床,没办法到场办理立案手续,这可咋办?”钟叔无奈道出困难。变更申请执行人事关当事人的重大权益,必须核实其真实意愿。李文婷当即拍板:“既然有困难,那我们就主动上门去立案!”她迅速启动司法服务“绿色通道”,与钟叔约定好上门时间,将立案窗口“搬”到罗阿姨床前。

“罗阿姨,我们来看看您,也当面跟您确认一下意愿。”在罗阿姨床前,李文婷轻轻握住老人满是褶皱的手,放缓语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讲解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相关法律规定与流程。望着眼前亲切的法官,罗阿姨微微点头,用虚弱的声音表达了肯定的意愿。在确认老人的意愿后,李文婷仔细审查材料,指引众人完成相关信息的签字确认,并耐心解答家属关于执行流程、执行期限等方面的疑问。

“本来还愁我母亲没法出门,没想到你们来屋头帮我们办,真是太感谢了!”临别时,钟叔紧紧握着李文婷的手,连声道谢。

兴宁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推动变“等案上门”为“主动服务”,大力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将便民举措落到实处,常态化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田间调解等,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兴法宣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