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4月7日,兴宁市罗岗镇召开圩镇经营住户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火灾事故挂牌督办要求,全面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罗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廖裕导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罗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俊彬主持会议并解读奖补政策;罗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罗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及圩镇经营住户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全体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较大火灾事故等触目惊心的真实案例,深刻揭示了用火用电不慎、通道堵塞等隐患带来的惨痛后果,为与会商户敲响了安全警钟。
会上,黄俊彬详细解读了《罗岗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奖补方案》。据悉,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罗岗镇党委、政府仍设立专项资金,对2026年5月10日前自行整改安装智慧烟感、防火门以及防盗网开设逃生窗,并验收合格的商户给予一定补贴,切实减轻整改负担。

廖裕导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此次专项整治既是形势所迫、职责所在,更是现实所需。他提出“三笔账”与商户共勉:一是算清“生命账”,安全是1,财富、事业都是后面的0,没有安全一切归零;二是算清“经济账”,花小钱配备灭火器、烟感报警器、更换老化电线,远胜于火灾造成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损失;三是算清“法律账”,经营者对场所安全隐患负有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针对整改要求,会议明确提出“三个必须”:一是必须严格防火分隔,住宿区域与经营、生产、仓储区域要用实体墙或防火门完全隔开;二是必须保障独立疏散,住宿区要有独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防盗网开设逃生口;三是必须配齐消防设施,配备足量干粉灭火器,安装联网式烟感报警器,严禁违规用电、室内停放电动车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会议还倡导经营住户养成“三个好”:养成安全好习惯,做到人走断电、关闭燃气、烟头掐灭、教育儿童不玩火;养成学习应急好技能,掌握灭火器“提拔握压”使用方法和火场逃生要领;养成互帮互助好风气,邻里守望、相互提醒,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组织疏散。
据介绍,罗岗镇政府接下来将组织工作人员逐户上门核查。对主动整改到位的商户,将按标准给予补助;对拒不整改、敷衍了事的,将依法依规采取停业整顿甚至临时查封等措施。此次奖补名额有限,首批符合条件的商户须珍惜政策机会,在5月10日前完成整改。
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会议是罗岗镇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奖补+商户主责”的模式,有效调动了经营住户参与消防安全整治的积极性,为营造安全、有序的圩镇经营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罗岗镇宣传办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廖键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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