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兴宁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梅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兴宁市贯彻落实意见,部署有关工作。兴宁市委书记罗达祥主持会议并讲话,兴宁市领导赵超文、邓强、朱志勇、麦东阳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兴宁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深刻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兴宁市“十五五”规划实施,坚持“一立四强”,加快建设“3+3”县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全面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树牢正确政绩观,聚焦构建“一山、一河、一大道、四片区”空间发展布局,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品质提升、治理增效,着力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以及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八届梅州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强调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相关会议精神,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筑牢思想防线;要持续精准靶向发力,坚定不移把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案件查办,深化专项整治,办好民生实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全面拧紧责任链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效,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基层党建提质增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建强干部队伍,把党建工作放到兴宁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
会议研究部署兴宁市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避险搬迁工作,强调要锚定年度目标任务,坚持实事求是、协同配合,以系统科学的方法一体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避险搬迁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陈丽敏(实习)梁威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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