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兴宁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现场会在叶塘镇彭陂村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有关通报精神和近期省、梅州市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超文,梅州市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王敬灵,兴宁市领导黄志勇、黄伟军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兴宁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有关案例情况,兴田街道办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布置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会议指出,春节、元宵临近,在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同时,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仍时有发生,“打非治违”工作压力大。要增强政治意识,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托网格化管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强化社会共治,凝聚管控合力,市应急管理局要牵头协调好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扩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曝光力度,通过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及查处结果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为、主动举报线索,激活社会舆论监督效能。
随后,工作人员对叶塘镇彭陂村一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进行了现场拆除。据悉,近年来,兴宁市始终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聚焦“源头管控、中途拦截、末端查处”,全链条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犯罪,筑牢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邓镜辉:关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下一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坚决压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二是立即组织开展岁末年初“打非”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合法企业安全监管严防参与非法活动;四是加大网络违法信息排查和非法行为打击力度;五是加大"打非”宣传引导和举报奖励力度;六是强化非法行为追踪溯源和行刑衔接力度。值得一提的是,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通常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会导致罚款或拘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导致“行刑衔接”,意味着行为将构成刑事犯罪,会对子女的参军入伍、考公考编的政审造成不良影响。】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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