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兴宁市相关部门了解到,以“灯下兴商•等路有情”为主题的客家齐昌“等路”评选活动,将于12月16日全面启动,活动面向兴宁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同为弘扬客家文化、推广兴宁特色产品贡献力量。
活动由兴宁市委宣传部指导,兴宁市科工商务局、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宁市融媒体中心主办,梅州市盛世齐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公司协办。旨在进一步弘扬客家文化,挖掘兴宁特色产品资源,打造具有客家情怀和地方特色的“等路”品牌。
活动参评范围包括三大类,其中特色食品类为具有兴宁本地风味的特色食品(指经深加工的、有包装的、打开包装即可食用的食品)、非酒精饮品类和酒类等;名优农副产品类为具有兴宁特色、经初级加工的农副产品等;文创设计和工艺产品类为具有客家文化创意的工艺美术品和日用品等。
活动要求参评单位必须是在兴宁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应拥有其产品及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需保证参评产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每家企业参评产品不超过3个。参评产品应具备鲜明的文化性、地域性、品牌性、工艺性和市场性,且近三年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被有关行政部门查处的案件。特色食品类和名优农副产品类参评产品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活动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17:00。参评单位须同时完成电子材料和实物样品的报名材料提交(详见以下报名方式)。评选将采用专家评审、质量效益评价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产品类别按权重综合计分。最终排名前20的产品将获评为首批“客家齐昌等路”,授予牌匾和证书,享有宣传推广、渠道对接等系列权益。
报名方式
参评单位须同时完成以下两种方式的报名材料提交:
(一)电子材料提交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对应类别的《承诺书》(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连同产品电子图文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scg3322392@163.com,邮件请以“产品名+参评类别+报名单位+电话号码”命名。
(2)电子图文资料需包含以下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有关生产、经营许可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参评产品及企业有关资质认定或获奖等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自有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属证书扫描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本企业信用报告。
(3)须提交产品电子图片3-6张,包括产品及内外包装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jpg,每张电子图片不超过3M。
(二)实物样品提交
(1)将《“客家齐昌等路”报名表》和产品小样提交至兴宁市科工商务局五楼市场与电子商务股,可自行选择邮寄或上门提交。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133号,联系人:彭美燕,3310260。
(2)每款参评产品须提供实物样品或者小样1套(1个基本包装或1个基本单位)。参赛产品请妥善包装,包装外部需清晰标注产品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如在寄送过程中有所损坏,由投寄人自行负责。
(3)产品提交后,概不退回。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朱宇彬 钟思婷 赖妙慧
编辑:杨舒琳
审核: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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