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研究部署近期工作

11月28日,兴宁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胡耀邦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精神,以及全省、梅州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兴宁市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近期有关工作。兴宁市委书记罗达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胡耀邦同志的崇高精神风范和优良作风,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实事求是,大兴调查研究,科学编制符合兴宁高质量发展实际的“十五五”规划;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准确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和实践要求,注重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实体经济为根基,着力构建“3+3”县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兴宁市“十五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积蓄强劲动能。

会议对近期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鸟类保护、2026年“上灯+”系列活动等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深刻汲取近期各地火灾事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加强用火、用电安全宣传,全面压实责任,确保社会平安稳定。要认真筹备2026年“上灯+”系列活动,做好社会动员、宣传推广、要素保障等工作,让“上灯+”系列活动展示兴宁文化魅力,带动农文旅融合发展。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市领导邓强、朱志勇、麦东阳等参加了会议。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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