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兴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曾秋勇及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兴宁市政府副市长钱红林,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镇街人大负责人,部分梅州市、兴宁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兴宁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履行人大职能,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兴宁市“十四五”圆满收官和“十五五”良好开局。要精心组织学习,带头学深悟透、带头宣传宣讲、带头贯彻落实,示范带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为奋力再造一个新兴宁贡献更多人大力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兴宁市政府《关于兴宁市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兴宁市政府围绕年初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等困难,有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科学谋划,不断提高民生实事项目质量,让民生项目长久惠及于民。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兴宁市政府《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兴宁市政府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工作要求,积极谋划项目争取资金、强化要素保障、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城乡融合协调发展,有力提升兴宁市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承载能力和综合实力。会议指出,要全力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强化培育“四上”企业、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持续推动兴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上,兴宁市选出的部分梅州市第八届人大代表报告了履职情况,并组织进行了评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编辑:杨舒琳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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