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法院一人上榜!最高法院通报表扬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掌上梅州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兴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利聪获评“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据悉,陈利聪牢牢扎根基层一线,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0余年,不忘初心、恪尽职守,用实干担当捍卫司法公正,用巾帼柔情诠释司法温度,曾荣获平安广东建设先进个人、梅州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她始终把讲政治、守规矩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依法惩治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高质效办结多起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力大的涉黑犯罪、养老诈骗犯罪等案件;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消除隐患,带领刑庭干警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推基层社会治理,以法治力量筑牢平安防线。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梅法宣 兴法宣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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