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5日12时许,兴宁市永和镇卫生院医生李剑雄在下班回家途中经过兴宁市鸿源大道鸿源花园路段,看到一个小女孩因骑自行车摔倒躺在地上。出于医生的本职,李剑雄停下车前去查看情况。经过初步检查,他发现女孩脸色苍白、四肢冰冷、脉搏虚弱,脸部、手部有擦伤,已经处于昏迷状态。
见此情形,李剑雄初步判断该女孩摔倒后有颅脑损伤可能,情况较为危急,需要马上到医院进行救治。李剑雄驾驶车辆将女孩送至医院后,全程陪同检查,垫付其检查费用,直到女孩家属到达医院后才默默离开。因送往医院救治及时,摔伤女孩最终转危为安。
事后,女孩父亲陈先生几经周转,来到兴宁市永和镇卫生院找到李剑雄表达了感激之情,并送上一面绣着“医德高尚 助人为乐”的锦旗。
2024年12月,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李剑雄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