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刘志平任兴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3月28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兴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委书记黄坤明到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并专题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会议任命刘志平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并决定由其代理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强调兴宁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更加坚定自觉,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兴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彰显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奋力再造一个新兴宁贡献人大力量。要在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上增强政治自觉,带动兴宁市各级人大代表掀起学习热潮,切实将会议精神转化为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黄坤明到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并专题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要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持续见行见效,全力助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省域样板。要建强用好代表联络站等基层单元,进一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代表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兴宁市政府《关于兴宁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会议认为,2024年,兴宁市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达到了梅州下达的目标任务,展现出良好的生态修复和保护成效。二是土壤环境保持稳定,全年未发生土壤污染事故,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兴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还书面听取了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兴田、福兴、宁新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工作情况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曾秋勇等27人出席会议,兴宁市政府副市长谢明扬、兴宁市监委副主任陈远辉,以及兴宁市法院、兴宁市检察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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