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期以来,兴宁市法学会积极组织法律咨询专业力量到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宣传培训活动。3月27日,兴宁市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到罗岗镇开展专题培训,近距离为镇村干部提供法律培训服务。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镇村干部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推动基层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培训会上,兴宁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勇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中利息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如何运用枫桥经验等内容,重点围绕邻里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常见问题,剖析矛盾根源、传授调解技巧,并提出“法律+情理”融合化解路径。王勇强调,基层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风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防止矛盾升级。此次培训既有理论高度又贴近实际,为镇村干部依法化解矛盾提供了“工具箱”。
据了解,兴宁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于今年3月正式入驻兴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成为“首席”专家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广大群众的法治实践平台,实现将优质的法律服务资源直接引入基层,近距离服务人民群众,参与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兴宁市法学会已通过综治中心下沉开展法律培训5场次,法律咨询36次,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2起。
兴宁市法学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致力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首席”专家专业优势,将通过探索多元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形式,满足不同群体、不同需求的法律服务,开展“点单式”服务,探索“上门式”服务,方便群众及时获得优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平安兴宁、法治兴宁贡献力量。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陈嘉瑜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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