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法治第一课”活动

掌上梅州讯 近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团成员深入该市多所学校,通过以案释法、趣味问答、情境设计,沉浸式讲授“法治第一课”,全力帮助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护能力。

在锦绣学校、华侨中学、合水学校、罗岗中学、沐彬中学的法治课堂上,干警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未成年人易发犯罪类型。同时干警们深入剖析犯罪原因及危害,并通过互动问答,引导学生掌握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防网络侵害等知识。在兴民中学、黄岭小学,干警别出心裁围绕热门电影中的角色魅力,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宁中中学、径心中学,干警紧密结合学生日常生活,详细讲解未成年人容易掉进的五个“黑洞”,借助身边的典型案例帮助学生认清法律红线,用法律约束自身行为。在维纳儿童学苑,干警针对幼儿园学生的年龄和认知水平,通过播放动画短片、创设案例情景、趣味问答等方式,生动讲解防拐骗、防欺凌、防性侵等知识,课堂气氛活跃。在争先恐后的抢答中,小朋友们消除了认识误区,提升了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法治副校长在课后还为教职工宣讲强制报告制度,引导教职工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履行好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义务。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兴检宣

编辑:林佳如(实习)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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