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2月28日上午,兴宁市召开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梅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梅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兴宁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总结2024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25年兴宁市政法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平安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2024年,兴宁市政法机关踔厉奋发、忠诚履职,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兴宁市首次获授广东省委平安建设最高奖“平安鼎”,平安兴宁“金字招牌”底色更亮、分量更重。
会议强调,兴宁市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根本,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为动力,以落实和完善党管政法工作制度为保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兴宁、平安兴宁,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兴宁实践。

兴宁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朱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兴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伟军主持会议,兴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出席会议。全体兴宁市委政法委委员,市委平安兴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党(工)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市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市委政法委各室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刘伟林 陈嘉瑜 黄伟金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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