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部署近期有关工作

10月31日,兴宁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省、梅州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兴宁市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近期有关工作。主持兴宁全面工作的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超文主持会议并讲话,兴宁市领导邓强、陈日新、朱志勇、麦东阳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巡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精髓要义,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一要坚持深学细悟,把牢精神实质,切实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上。二要强化务实举措,抓实巡视整改。要深化对“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抓整改”与“促发展”同步发力。三要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分管兴宁市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扛起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以从严监督抓整改的工作力度,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整改出实效。

会议还套开了兴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坚持学深悟透、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伟力,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要坚持围绕中心、护航发展,全面提升依法治市工作成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兴宁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深化规范执法、着力加强公正司法、积极引导全民守法,全面提高依法治市水平。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压紧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发挥统筹谋划、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会上,兴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朱志勇、许杰浩、黄伟军、彭宙等结合工作实际作学习交流发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李舒宇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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