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工作会在会展中心召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梅州市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兴宁市农村集体“三资”中的资金方面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兴宁市政府副市长谢明扬,市政协副主席陈思忠等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切实扛牢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保障,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金监管职责,确保将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完成整改,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制度,确保所有经济合作社每一笔资金都精准入账,颗粒归仓;要强化财经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排查核实经济合作社资金情况,确保所有经济合作社、清查出的所有资金存入公账,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要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实效,集中力量推进农村集体资金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堵塞风险漏洞,切实看好管住“微权力”,守好群众“钱袋子”;市财政部门要强化对各镇(街)的工作督促和业务指导,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反馈等机制,对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确保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为推动兴宁市“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加快乡村振兴贡献应有力量。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