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人社领域改革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扎实推动人社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着力通过改革破顽疾、惠民生、助发展,将改革战略部署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福祉。

一是聚力完善促进就业政策。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推动惠企稳岗政策精准落实、高效直达。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直播带岗”等措施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高质量持续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推进“就业驿站”“零工市场”建设,为劳动者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落实加强重点群体帮扶、加大就业创业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举措,全力以赴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二是聚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政策,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人”新办法计发工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聚焦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把更多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社保“清数”“筑墙”行动,全力保障基金安全。深入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行动,推进社保“镇村通”工程,拓展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范围,持续推动社保扩面、提标、优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分、更加可靠、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

三是聚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1+N”人才政策,以实施六大人才振兴行动为抓手,围绕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全方位引进、培养、留住、用好各方面优秀人才,构建人才工作的新格局。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构建更加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推动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以人才发展促进产业兴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实施技工院校“强基培优”计划和达标工程,深化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推动兴宁技师学院创建示范性技工学校。推进市镇人才驿站提质赋能,建设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提升人才服务保障。

四是聚力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让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有温度、可感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分职业、分岗位等级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信息。推动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指导体系,鼓励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一线岗位倾斜、向技术技能型岗位倾斜。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五是聚力完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争议处理、行政指导、监察执法和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强化欠薪源头治理,持续落实“治欠20条”,深入实施工程建设领域 “安薪行动”,持续推动实名制、工资专户、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落实,畅通劳动争议处理和举报投诉渠道。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行动为抓手,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探索与新经济、新业态、新岗位等相适应的劳动监管机制,推动建立新就业形态协同治理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联动调解机制,推进裁审衔接、诉调对接,不断探索多元化解机制,提升调解效能。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梁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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