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政府召开第三季度学法会议 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8月22日,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主持召开第三季度市政府学法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深刻领会把握该法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要求,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领导麦东阳、刘东峰、潘启东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兴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金盛从《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概况及常见问题、新形势下如何运用其化解好各类民事矛盾纠纷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参会人员更加准确地掌握该法的任务、范围、基本原则、管辖规定、证据制度、多元化解机制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洪国华强调,一要全面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其内容要求,树牢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切实提升司法效能、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利。二要全面加强法律实施。坚持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坚持加强社会治理、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全面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引导、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编辑:李子莹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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