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司法局巧用“加减乘除”法 ,答好司法行政系统护“未”卷

法律援助咨询现场照片

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兴宁市司法局运用“加减乘除”工作方法,通过在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方面加强管理,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和帮扶,构建兴宁市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多元格局,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加码保障,织密“未”来安全网

兴宁市司法局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均设立了未成年人“绿色通道”,与市妇联、残联、教育局等部门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或维权联系点共同加码,织密“未”来安全网。“我们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遵循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原则,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兴宁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社工进行心理咨询辅导现场照片

构筑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的“法治屏障”,是做好法律援助重要内容。兴宁市司法局聚焦农村留守儿童、受害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单亲(离异)家庭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等法律服务需求,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受害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指派优秀律师,提高援助质量。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一援到底。通过随机抽查、旁听、回访受援人、征求法官意见等方式,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2024年1月至今,兴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6宗(其中刑事34宗、民事2宗),接受来电来访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84人次。

减害降险,握紧守“未”方向盘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以教育为中心,实现从“矫其行”到“矫其心”。兴宁市司法局实施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立单独实施、身份保护的教育方式,采取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定期开展以“学习法律法规+社工心理疏导+个别谈话教育+社会公益劳动”的教育模式,切实提高教育矫正的效果。对存在心理问题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让心理社工从“一对一”谈心谈话教育入手,通过多种个性化教育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质量。截至目前,兴宁市共有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9人,无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小小普法员讲“‘天价’衣服买不得”篇

在刑满释放未成年人员衔接管理中,兴宁市司法局建立健全个人档案,进行“一人一档”管理。对未成年刑释解矫人员进行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根据其罪名性质、家庭情况、受教育情况、违法犯罪情况、邻里关系、工作生活情况、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等,以监狱评估意见作为基准,依据村(社区)了解情况为辅,最后由各司法所协同镇(街)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核实把关,对其进行逐一评估分析,根据风险评估状况,按重点、关注、一般人员分类进行管理,并成立帮教小组,联合所在村(社区)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对其结对帮扶教育。结合平时跟踪走访情况,互通帮教对象近期动态,一旦有特殊苗头,及时进行分析研判,落实工作措施,预防重新犯罪。

乘势而为,提高护“未”凝聚力

让法治成为广大青少年的思想共识和基本准则,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兴宁市司法局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兴宁市“八五”普法总体规划,探索建立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制度,转变传统“各自为政”“画地为牢”的普法宣传模式,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普法宣传大格局。同时,分领域精准推进,增强教育渗透力。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等群体力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提高未成年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一期小小普法员“寻法之旅”活动

为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兴宁市司法局还在创新宣传方式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宣传质效。该局坚持“互联网+法治宣传”理念,在继续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活用选拔出来的26名“小小普法员”,在“兴宁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小小普法员》专栏节目,截至目前共推出小小普法员专栏节目4期,分别为《小小普法员课堂开讲了》《小小普法员讲“国家安全法”篇》《小小普法员讲“‘天价’衣服买不得”篇》和《第一期小小普法员“寻法之旅”活动圆满落幕》,通过“小小普法员”视角讲述法律知识,培育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并积极运用电视、LED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整合多方资源,打造形成集普法资源、信息发布、法律解读、法律咨询“四位一体”的普法宣传矩阵,持续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未成年维权知识。2024年,兴宁市开展未成年相关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除患净源,扫清“未”途绊脚石

兴宁市司法局搭建了“一站式”调解平台,把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纳入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兴宁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推进未成年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依托个人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专家库等专业团队,组建了一支优秀调解员队伍,确保未成年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的专业性、实效性。

同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指导市镇村三级调委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未成年纠纷苗头隐患,逐一登记,制定预案,及时调处。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调解方法和技巧,开展典型案例评析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涉未成年人纠纷的化解质效。此外,兴宁市司法局还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强化与法院、检察院、教育局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互通。根据未成年纠纷调解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分析涉未成年人纠纷特点规律以及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名誉权利。2024年,兴宁市调解涉未成年人纠纷6件,成功率100%,未出现民转刑案件。

图/文:兴宁市司法局

编辑:叶晓洋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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