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日前,兴宁市图书馆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事业单位发出“捐书助力,共享书香”的图书捐赠倡议,以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阅读需求,丰富馆藏图书种类,提升图书馆的服务水平。
本次所接受的捐赠图书要求八成新以上,封面、封底完好,内容完整,无缺损页,无明显勾画涂抹等污损痕迹的正版图书。盗版图书、教辅用书、报刊杂志等图书不在捐赠范围,且捐赠图书同册复本数量不超过 10 册。有意捐赠的爱心人士或单位,可到馆捐赠或邮寄捐赠,地址为兴宁市图书馆(新馆)一楼服务台。捐赠数量大或其他特殊情况,可直接电话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上门收取。
据了解,捐书时间自倡议之日起长期有效。图书捐赠至图书馆后,图书的所有权、使用权归兴宁市图书馆所有。兴宁市图书馆采编部门将对捐赠的图书进行筛选查重。符合图书馆收藏标准的图书,图书馆将进行登记、分类、编目、加工等,入库后进入各阅览室向读者开放;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善本图书或具有重要价值的其他类图书、古籍等,图书馆将以特殊方式加以珍藏;不符合图书馆收藏标准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理。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编辑:温惠棠(实习) 黄炜明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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