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会: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近日,兴宁市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兴宁市委统战部、各镇(街)、兴宁市宗教活动场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上,来自梅州市委统战部和梅州市委党校的专家教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宗教政策法规,深入解读了《爱国主义教育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内容,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上来,牢牢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二要强化贯彻落实,准确把握新修订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内涵实质,掌握其主要内容、主旨精神及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到位。三要突出目标导向,以贯彻新修订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为契机,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推动兴宁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荣兴

编辑:叶晓洋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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