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水平保护兴宁生态环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多方发力抓好环境要素保障,确保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有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5%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国考断面水口水洋水质年均值达Ⅲ类标准,省考断面罗浮水园潭水质年均值达Ⅱ类标准;兴宁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年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一是蓝天保卫战方面,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督促企业规范治理VOCs;强化对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监督排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做好涉废气工业污染源管控工作,减少加油站油气等挥发性有机物对大气环境影响;二是碧水保卫战方面,在畜禽养殖污染源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污染治理、污水管网建设、生活垃圾污染源整治、开展宁江河生态流量科学调度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及入河排污口治理任务。三是净土保卫战方面,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协助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开展必要的污染成因排查、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工作,督促对其他用地转“一住两公”的重点建设用地开展土壤地块调查。
高质量服务兴宁社会经济。一是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提早谋划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储备工作,主动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审议等工作,精准把握申报范围和各项要素,为兴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夯实绿色发展根基。二是提升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放管服”精准度,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围绕兴宁市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产业布局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跟踪服务,提前介入项目环评工作,前置梳理解决项目难点。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项目落地相关程序规定,指导建设单位办理各类手续要件,确保项目建设不踏“红线”。加强技术咨询服务支持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开展环评文件内部审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缩短环评时间。三是加强精准执法监管。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柴油车上路执法检查、用车大户入户检查、非道路移动执法、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督性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通过无人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等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加大企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环境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约谈。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和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为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今后,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让兴宁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为兴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要素保障。
编辑:叶晓洋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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