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召开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进会

掌上梅州讯  22日上午,兴宁市召开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进会。兴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朱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兴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伟军主持会议,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宙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梅州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以“三个聚焦”再发力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兴宁、平安兴宁。

会议传达了全省、梅州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现场会精神,总结兴宁市“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成效,剖析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对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发展进行部署。兴宁市检察院、永和镇、刁坊镇等单位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是维护基层安全稳定的重要抓手,是兴宁实施“百千万工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三个聚焦”再发力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全力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更好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要聚焦“1”的统筹协调再发力,进一步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枢纽化和一体化建设。增强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能力,健全完善运行机制、职责清单,形成“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有召必应、联动到位”的协作格局。二要聚焦“6”的主体支撑再发力,强化综合网格第一道防线功能、政法力量主力军作用和数字赋能治理成效。进一步发挥网格化管理、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力量、“粤平安”云平台“6”方的优势和作用,有效预防化解矛盾风险,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要聚焦“N”的多元共治再发力,发挥好行业部门主管作用、群团组织纽带作用和社会公众参与作用。强化行业部门协同联动,培育、引导、支持各类调解力量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多元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平安兴宁、法治兴宁建设再上新台阶。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曾敏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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