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统计局:发挥统计职能 推动兴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百千万工程”开展以来,按照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的部署要求,结合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镇(街)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兴宁市统计局立足职能分工,围绕兴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为推动兴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智慧。

一是围绕全年经济发展目标,认真履行统计职能。市统计局认真围绕市委、市府的决策部署,紧盯经济增长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跟踪基础数据、评估相关指标、预警重要数据”三大月度重点工作,加强GDP核算月度动态监测,加强对基础指标的预警分析和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第一时间掌握各联网直报企业的经营情况,定点发力、分析研判、预先谋划,提高能参善谋的能力水平,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依据。发挥好统计协调联动机制和五大统计工作专班的联动、协调作用,定期召开经济分析研判工作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调度、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半月调度,部门街镇齐抓共管、主动对接、定期会商,打造“综合统筹、部门配合、多向互动”的统计工作新格局。做好专题分析与综合分析,加强统计数据发布、数据分析和数据解读力度,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准实精深”的优质服务。

二是服务好“四上”企业纳统和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继续加强局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的学习,提高对镇(街)有关人员及企业财务人员的有关纳统宣传和辅导力度,根据指挥部和各镇(街)反馈的拟培育名单安排局对应专业的业务骨干直接对接拟培育入库企业的财会人员和镇(街)负责人员,指导乡镇、企业进行企业类型的分类、申报材料的收集、补充说明以及入库后系统的操作、数据指标解释和填报等工作。

三是做好广东省对兴宁市、梅州市对镇(街)及对本单位的考核工作。在省考核方面,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考核评价基础指标体系表中有关统计提供数据的指标得分进行,查找不足和可挖潜补短的指标,为经济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可操作性建议。在梅州市考核方面,根据每月梅州市镇(街)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分析,提出建议意见。根据每月梅州市镇(街)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排名结果,通过已掌握的相关数据进行举例说明,讲解考核得分的计算方法,认真分析我市各镇街的各项指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努力为我市各镇(街)考核排位在全梅州争先进位提供统计智慧。在对本单位考核方面,做好相关机制的建立和台账的准备,对表对标完成好相关的分工职责。

四是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目前,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普查登记阶段。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梅州市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全面普查,做好普查登记阶段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进行数据资料评估、分析、开发与公布,组织专业人员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评估、分析、开发,按要求撰写相关分析资料,并及时印刷和发布。认真做好数据库和文件资料的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五是坚持依法治统,全力培育诚信统计。通过拟培育“四上”企业培训会、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及各类月报、季报、年报培训会、统计开放日等契机,把统计法治宣传融入到统计业务和统计服务中去,融入到重要节日等全领域、全过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结合统计造假专项纠治工作,切实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不断充实和优化执法队伍,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执法水平,全力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基层和各领域延伸。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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