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召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

近日,兴宁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洪国华主持召开兴宁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持续发力,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兴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通报了兴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情况,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有关单位作了表态发言。

洪国华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梅州市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荣誉感,全力推动兴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二要狠抓问题整改。发改、教育等相关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号入座,深入分析根源,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各镇街、各部门要吸取教训,健全“双公示”数据上报和录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时限要求,切实提升数据及时率,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迟报、漏报、瞒报。要举一反三,聚焦行政审批“两个100%”“一次办”等重点工作,迅速抓好营商环境迎评自评整改。三要压实工作责任。要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推动落实“双公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入驻、营商环境迎评等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要高效运作,及时发现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四要深化作风建设。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统一起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进取意识,对中心工作、重点任务要谋在前、做得早、抓得紧、有成效。五要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发出提醒函、逐级进行约谈,对再次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严肃追责问责。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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