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政府党组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月8日,兴宁市政府党组在会展中心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兴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洪国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兴宁市领导朱志勇、麦东阳、潘启东、郭亚玮等参加会议,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远辉作专题辅导。

在专题辅导会上,陈远辉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这个主题,从“深刻认识《条例》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认真抓好《条例》贯彻执行”等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解读。

洪国华强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为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要原原本本“学纪”,做到高度自觉。要深刻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方向、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切实扛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职责使命,以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为重点,逐章逐条、联系实际认真学,切实学出政治忠诚、学出清正廉洁、学出担当作为。

二要深学细悟“知纪”,做到准确把握。《条例》将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固化为纪律规范,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要深入学习把握,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要全面深入“明纪”,做到入脑入心。要划清公与私的“分界线”、情与纪的“警戒线”,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深入强化理论教育、警示教育、实践教育,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四要严格对标“守纪”,做到令行禁止。要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言行,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知行知止的纪律意识,争当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五要坚持示范引领,做到以上率下。兴宁市政府班子成员要强化以身作则,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挂钩镇街党纪学习教育的督促指导;政府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同时,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为兴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编辑:张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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