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兴宁法院巧用执行措施,为12名工人足额追回被拖欠的“血汗钱”,12笔共计31万余元的工资款成功转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中。
某钢结构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拖欠多名工人工资。李某等12名工人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工人诉求。后因该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工人们遂向兴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开展工作,发现被执行人某钢结构公司已经因负债累累而停止了生产经营,名下银行账户中已无资金,也无车辆、不动产等财物可供执行。但在进行深入调查之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有一批钢材、机械设备仍留在某机电公司厂房中,当即联系机电公司负责人,协商处置这批财物。经过沟通协商,在该机电公司的配合下,执行干警依法查封这批钢材和机械设备,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最终成功拍卖这批财物。
拍卖款到账后,为了让工人尽快拿到“血汗钱”,执行干警以最快速度妥善办好钢材和机械设备的交接手续,逐一核实12名工人的收款账户和分配金额,制作执行款分配方案。最终,31万余元的工资款被一一发放到工人们的银行账户中,工人工资得到足额清偿。
据悉,兴宁法院聚焦涉民生案件,多措并举打出根治欠薪“组合拳”,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7件,执行到位金额175.58万元,其中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3件、执行到位金额46.75万元。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冯伊嘉
编辑:张晓珊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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