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举办“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4月14日上午,兴宁市委平安办、市委国安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国家保密局、市法学会等单位,在兴宁市明珠文化广场开展 “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设立集中宣传展台、宣传展板、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移动电视视频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工作人员面对面、零距离互动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与维护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实际案例向群众讲解身边潜在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引导群众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营造良好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据统计,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及资料5000余份,接受现场群众咨询270人次,极大地增强了群众国家安全意识,为推动平安兴宁、法治兴宁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环境。

下一步,兴宁市将持续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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