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四个聚焦” 开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各级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以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总抓手,奋力开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

一是聚焦夯实民生之本,在提高就业质量上下功夫。

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25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40人以上。一是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全面梳理适合我市新一轮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精准落实。二是持续推进落实“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三是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积极发展各类创业载体,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四是大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工程,不断增强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强化就业服务,促进人岗匹配。

二是聚焦积蓄发展动能,在强化人才支撑上下功夫。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落实梅州“人才振兴16条”及“青梅计划”等“1+N”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汇聚“新高地”。一是优化人才服务。积极发挥乡村振兴人才驿站作用,引导各类人才回乡就业创业,推动人才资源向乡村流动;加强“一站式”人才服务,切实落实人才住房、子女就读等问题,解决人才落地“后顾之忧”。二是优化人才机制。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稳妥推进公立医院、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及职业教育等行业薪酬分配激励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工作。三是优化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制度。加快实施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力争全年完成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500人次,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00人,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0人。

三是聚焦托牢民生底线,在织密社会保障网上下功夫。

一是持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城乡居保镇村通”工程,至2024年底,全市镇村平台和合作银行覆盖率达80%。二是持续强化民生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落实困难群体全额代缴社保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社保待遇水平。三是持续深化社保领域改革。严格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经办规程开展经办工作。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新办法计发工作。四是持续细化基金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风险防控机制,巩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加强反欺诈宣传,常态化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加大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基金安全的高压态势。

四是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在做实做强技工教育上下功夫。

坚持把发展技工教育作为培养技能人才、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一是以技工学校升格技师学院为契机,切实办好技工教育,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兴宁技师学院对标广东省高水平技师学院标准建设,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二是加大产教融合力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开展校企双制培养模式、新型学徒制,为我市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以高质量的技工教育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以高度的责任自觉和使命担当,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实干为先,事争一流,为兴宁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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