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祀树新风 绿色安全过清明
──兴宁市森林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清明时。每年清明节期间,因林区内祭祀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推进绿美兴宁生态建设,营造安全有序、文明节俭、低碳绿色的祭祀氛围。我们特向全市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若在祭祀中因疏忽酿成山火,不但对森林生态造成严重破坏,更会威胁周围扫墓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不要携带火种上山祭祀,严禁在山上烧香烛、纸钱、爆竹以及野炊烧烤、吸烟、玩火,让火源远离森林,让大地绿树成荫。
二、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我们在尊重传统祭祖习俗的同时,更要树立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我们倡导广大市民以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现代祭祖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文化内涵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更能体现对先人的尊重与思念。
三、做义务防火的宣传员。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和兴宁市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向身边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一旦发现他人在森林防火区内有用火、吸烟、野炊等违规违法行为,请及时进行劝诫,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3359803、12119)。
让我们行动起来,告别陋习,从我做起。树立文明新风,争当文明祭祀的带头人,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美好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兴宁市林业局
2024年3月20日
编辑:廖键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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