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公布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结果,195个县级行政单位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其中,兴宁市上榜。
据了解,近年来,兴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坚持“一中心、两纽带、四示范”建设思路,高质量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设了一条条党心民心振兴路、产业脱贫致富路、平安出行便民路、城乡连接快捷路,有效将散落的农村居民点、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资源等连接起来,带旺人气,撬动经济。兴宁入选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后,围绕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治理效能提升、“路衍经济”、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完善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取得良好成效。
根据《关于公布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结果的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典型引领作用,不断完善管理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梅州日报记者:郑炜梅
编辑:黄炜明
审核:张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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