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诚实守信氛围、增强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3月15日,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文化广场开展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宣传活动。兴宁市副市长陈君溢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陈君溢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走进各个宣传咨询点,与现场工作人员和前来咨询的群众亲切交谈,叮嘱工作人员要热情、耐心为群众解难释疑,服务好前来咨询的每一位群众。

据悉,此次活动包括“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诚信进校园宣传活动、假冒伪劣产品销毁行动、现场真假商品辨别活动、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户外骑行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咨询服务台、讲解岗、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面对面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诚实守信、食品安全、质量知识、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购买相应商品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如何鉴别假冒伪劣品的识假辨别方法,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活动还为10家商户代表颁发“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牌匾。

群众:“通过这个活动的,感觉政府越来越重视老百姓的消费权益,对我们以后的发展更加好。(遇到维权问题)直接找政府部门反映,解决群众的矛盾,有什么直接跟政府沟通,保护我们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过去一年,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以助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围绕“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聚焦“百千万工程”,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把消费维权制度优势和职责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奋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一年来,通过12315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4002件,其中投诉3064件,举报938件,均按时核查反馈,调解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26万元,现场调解成功的消费纠纷10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完成130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25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1家放心消费承诺街区(商圈);同时,密切关注粮油肉菜、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变动,加大对供水、供电、行业协会收费等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确保市场价格稳定;落实食品抽检和农产品快检民生实事工作,2023年完成食品抽检量3809批次,合格率为97.85%,农产品快速检测共36317批,合格率为98.93%。
为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启动仪式后,现场还举行了骑行活动,陈君溢与骑行爱好者一起骑行兴城,助力兴宁市“3·15”宣传活动更加全面深入地开展。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主办 曾育权:“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开展‘放心消费粤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全市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将兴宁市打造成为放心消费环境高地,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黄炜明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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