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号下午,梅州市第二批23辆消防车配发梅州各乡镇仪式在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举行。梅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黎清华,兴宁市委常委、副市长郭亚玮参加仪式并讲话。
为贯彻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进一步提升梅州市乡镇消防安全环境,由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财政厅,共同设立扶持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项目,为新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伍配备消防车辆。目前,梅州市第二批23辆消防车和器材1569件/套已全部采购到位,配发至各乡镇使用。
郭亚玮在仪式上表示,兴宁将以此次配发车辆为契机,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加快乡镇专职队伍建设。同时落实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全力实现“一镇一队”全覆盖目标;将从“建、管、训、养”四个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统一管理、统一训练、统一调度;推行防火巡查员、灭火战斗员、消防宣传员“一队三员”模式,提升专职消防队员履职能力,打通消防安全“最后一公里”,为乡镇消防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黎清华在仪式上强调,已配发消防车和器材的乡镇要组织好培训,确保车辆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效能,真正把先进的装备转化为现实战斗力;要进一步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在人员配备、队站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要加大对各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验收检查,全力推动全市消防救援力量高质量发展。希望各乡镇进一步加强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加大消防建设投入,推动基层防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的有力提升,为护航梅州市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的消防安全屏障。
编辑:林仪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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