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1·19”河南省方城县英才学校火灾、“1·24”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临街店铺火灾事故教训,近日,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该市应急、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现场检查,查看灭火应急预案、员工培训等材料。重点检查了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运行和维护保养、消控室人员持证值班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各单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强化火灾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组向各场所管理人员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彻底清除火灾隐患。二要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可依托维保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维护保养,对营业区域内电气线路进行一次保养和检测。三要积极采取培训、授课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单位内部的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单位员工的整体消防安全素养,确保节日期间万无一失。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罗宇琳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张茵晴(实习) 林仪
审核:张英昊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