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1月19日,兴宁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推进会在兴宁市司法局召开,梅州市首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成立。兴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安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兴宁市司法局全体领导班子,法律援助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人员,20个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有序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兴宁市司法局于2023年10月,首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经招募公告、层层审核及严格把关,共招募了46名法律援助志愿者。
兴宁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推进会上,兴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安胜向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颁发了兴宁市法律援助志愿者证。
钟安胜指出,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具体行动,是坚持执业为民、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也是展示律师队伍良好形象、履行社会公益责任的重要表现。同时,对各位律师来兴宁参加法律志愿服务表示欢迎和感谢!
钟安胜强调,要把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枢纽作用,落实完善法律援助政策和制度,创新服务方式,为志愿者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号召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到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中来,构建形成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
文/梅州日报记者:王丽莉
通讯员:钟杨坤
图片由兴宁市司法局提供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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