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老赖家公躲执行,明理儿媳代其还钱。近日,在兴宁法院执行干警的持续努力下,被执行人钟某明的儿媳主动代履行还款义务,年过七旬的罗某新终于拿回多年借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2006年,钟某明向罗某新借款1.31万元。后钟某明陆续偿还了部分款项,尚欠9100元迟迟不还。罗某新多次催收未果后,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方面线上查询被执行人钟某明名下的财产,另一方面多次线下到钟某明户籍所在村委进行实地调查,穷尽常规执行措施,始终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线索,而钟某明也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后来经过多方调查,执行干警了解钟某明的儿子常年在外务工,钟某明和儿媳在家生活,其儿媳在村委工作,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于是决定从钟某明的儿媳入手,寻找案件的突破口。
在执行干警详细阐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钟某明的儿媳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法官,我来帮我爸还钱,一次性付清。”为减少对家人日常生活与工作的影响,与其丈夫商量之后,钟某明的儿媳主动代家公清偿了所有借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冯伊嘉
编辑:陈坚平
审核:李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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