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兴宁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涉毒打击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个吸贩毒品依托咪酯的犯罪团伙,分别在兴宁、梅县等地抓获涉毒人员20人,捣毁毒品加工贩卖窝点一处,现场查获依托咪酯白色晶体45.38克,烟油8.5克,电子烟弹136个,涉毒资金8万余元及作案工具一批。
今年6月,兴宁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根据掌握的线索,经前期工作,成立专案组,对一个隐藏在兴宁城区的吸食、贩卖依托咪酯的涉毒犯罪网络进行深入侦查。连续六个月的侦查,专案组逐一摸清涉案人员的活动轨迹,梳理出了以何某旺为首的吸贩毒犯罪团伙。
11月21日至23日,专案组在梅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等有关业务部门支持下,组织60余名警力对该团伙进行统一收网,分别在兴宁、梅县多地现场抓获涉嫌吸贩依托咪酯“电子烟”的涉毒人员20人。
经查,以何某旺为首的团伙,由何某旺负责进货,并伙同罗某、黄某、张某等三人,对依托咪酯“电子烟”进行再加工和贩卖。目前,上述4人涉嫌贩毒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其他被抓16人因涉嫌吸食毒品被行政处罚。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今年9月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决定将依托咪酯等品种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202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都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