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朋友反目,法院调解握手言和

掌上梅州讯 常言道“借钱容易还钱难”,本是好意借钱给好友解燃眉之急,谁料却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近日,兴宁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成功让对簿公堂的多年好友重归于好,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记者从兴宁法院了解到,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刘某与黄某是多年好友,2016年6月,黄某向刘某借款5万元。后刘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兴宁法院,要求黄某偿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黄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了黄某的银行、微信等账户。经过多次沟通,执行干警了解到黄某有还款意愿,认为此案可以调解,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再次见面,这对昔日好友之间“火药味十足”,争吵不断。执行干警连忙稳住双方情绪,先从情说起,试图唤起双方往日回忆,缝合昔日朋友情;又以法说理,明确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一番劝导,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刘某主动减免利息,黄某当场还清了5万元借款。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圆满执结。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冯伊嘉

编辑:陈坚平

审核:李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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