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

无论是构建四级网格还是成立三级理事会、实行党群积分制,都是近年来兴宁各地基层治理模式的不断探索和实践。(详见3版报道)“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基层治理只有落实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发挥群众自治效能,才能激发出共建共治共享的合力和活力。

选好“微骨干”,夯实基层治理队伍。基层治理主体是人,要激活基层治理一池“春水”,就要抓住“关键人”,把基层治理骨干队伍培育好、建设好。选优配强“领头雁”,把想干事、能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选拔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用好党员队伍,让党员兼任网格员、小组长、楼栋长等。

紧盯“微需求”,以人为本问需于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构成了国家、集体的“大事”。基层治理,就是要把以人为本贯穿全过程各领域,把治理聚焦到可操作、易感知、能受益的民生实事。要深入群众,以群众需求为哨,靶向发力、久久为功,及时把群众的需求解决在基层,切实做到群众有需求、基层有服务。

集结“微力量”,做基层治理主人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也应该要依靠人民。要挖掘出并用好社区网格现有的各领域专业人员等人群优势,鼓励乡贤能人、返乡大学生、退休干部等加入业委会、志愿服务队等自治队伍,扩大基层治理参与主体范围。通过圆桌会议等方式,将干部和群众组织在一起,大家协商干什么、怎么干,梳理出基层治理的思路和清单。

树立“微榜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基层治理的实践过程中,要选树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以群众身边的“小变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进来。这样既能通过正向激励,让优秀的人一如既往地优秀,也可以引导其他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既能提振群众的精气神,又可以在点点滴滴的微改变中,一步步增强群众幸福感。

基层治理是群众参与汇聚的一篇大文章,需要干群协力绘制出基层治理“同心圆”,让干部沉下去、留下来,请群众来说事、议事齐参与,才能绘出美好生活“新蓝图”。 

文:荣玫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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