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烟头牵出两宗入室盗窃案,怎么回事?

掌上梅州讯 “警察同志,我店里进贼了!”10月12日早上6时,兴宁市公安局坭陂派出所接到事主陈女士的电话报案,陈女士早上起床时发现自家门店一楼的铁门被撬开,烟柜玻璃碎落一地,经清点,柜内存放的18条香烟不翼而飞,放有现金的收银台抽屉也有疑被撬动痕迹。意识到可能遭贼“光顾”,陈女士立即报了警。

迅速赶到现场的民警调阅监控视频发现,12日凌晨2时许,一名戴着头盔和口罩的男子鬼鬼祟祟出现在监控画面中,并拿着工具猫着身子试图打开门店铁门,未能得逞后快步离开。3时20分左右,该男子再次折返,而且手里拿着“升级版”的工具和蛇皮袋,在撬开店门后进入店里肆意“搜刮”,得手后仓皇逃离了现场。

经调取监控和现场勘查,民警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根烟头。据事主陈女士反映,其平时在打烊前有进行卫生清扫的习惯,现场遗留的烟头极有可能就是窃贼留下的。根据前期侦查情况,刑侦大队牵头会同相关警种启动合成作战机制,围绕掌握线索,迅速开展核查工作。通过遗留在现场的烟头和相关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成功锁定有盗窃前科的嫌疑人刘某兵。

10月13日14时许,刑侦大队会同坭陂派出所经周密部署,在兴宁市城区环城东路将刘某兵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寻回部分赃物。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兵曾有多次盗窃前科,服刑期满后仍不思悔改,在12日凌晨路过陈女士的门店时动起了歪心思,伺机实施盗窃店内香烟和现金。办案民警通过深入侦查,破获刘某兵今年10月10日在永和镇某日杂店盗窃财物案件,追回被盗物品一批。目前刘某兵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审理中。

梅州日报记者:王丽莉

通讯员:兴公宣

编辑:林仪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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