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离异想结婚,“见家长”后频频骗钱…一女子骗婚终获刑

掌上梅州讯  近日,兴宁法院审结一起婚恋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凌某华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88万元。

2022年,凌某华因生活拮据,萌生了通过骗婚获取钱财的想法,于是她将自己包装成“离异单身人设”,对外宣称自己想要再嫁。之后,凌某华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害人石先生。凌某华见石先生有点积蓄又不善拒绝,于是化名与石先生来往。石先生对凌某华印象良好,两人很快确定关系。为取得石先生的信任,凌某华积极向石先生表示想要结婚,并带石先生“见家长”。接下来,凌某华多次以支付结婚彩礼、提供怀孕费用、考驾照、父亲生病、做生意为由骗得钱财4.88万元,并挥霍一空。今年4月8日,凌某华故技重施,以父亲家拆迁征地需交钱为由借钱,石先生于次日到银行转账时,银行工作人员发觉转账事由可疑,提醒石先生可能被骗,于是石先生马上报警。同日,凌某华被抓。

兴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凌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根据凌某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婚恋诈骗案件多发,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大龄男女急于结婚的心理,通过熟人或媒婆牵桥搭线,以支付彩礼、亲人生病、投资生意等为由骗取钱财。因此,当遇到“天上掉下来个好对象”时,大家要保持警惕,注意查明对方的身份、家庭、住址等具体情况,观察其日常行为,且在婚前最好不要有大额经济往来。若不幸被骗,应保存证据并及时报警,以便尽早追回财物。

通讯员:冯伊嘉

编辑:朱绮辉

审核:林德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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