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感谢那位素未谋面的执行法官,执行态度好、效果好、速度快!”近日,一封来自重庆市的感谢信寄送至兴宁法院执行局,信里对执行干警尽心尽力高效执行表达诚挚的谢意。
寄信人熊某某是重庆人,2021年7月,其进入太原市某劳务公司承包的梅州市兴宁市某项目工地上从事打钻工作,其间不慎受伤,造成十级伤残。熊某某因与劳务公司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遂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劳务公司应支付熊某某伤残补助金等各类费用144306元。因劳务公司迟迟不予赔偿,2023年8月15日,熊某某无奈向兴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这笔钱对于我们家而言是救命钱,麻烦您一定要帮帮忙啊!”执行干警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熊某某因家庭贫困,常年在外地工地打工,然而这次受伤让他不能再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一家人生活捉襟见肘。
为了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熊某某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遂立即向劳务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要求该公司尽快履行义务。经反馈,劳务公司名下账户已足额冻结到全部履行款,冻结异议期一过,执行干警便依法扣划款项发放给熊某某。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兴宁法院不断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实现简案快执、普案细执、难案精执,最大限度兑现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执结案件1915件,执行到位金额1.82亿元。
通讯员:吴浩媚
编辑:朱绮辉
审核:李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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