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9月12日下午,兴宁市委书记宋才华主持召开兴宁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梅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等精神,研究兴宁市贯彻落实意见。兴宁市领导洪国华、邓强、陈日新、朱志勇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刻阐释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和实践内涵。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实践要求、重大发展机遇,进一步激发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要扎实做好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深入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要始终讲政治,牢牢守住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的底线,全力抓好国考水洋断面水质提升工作。要聚焦突出问题,全力以赴狠抓和山岩水库周边生态治理修复,坚决抓好整改工作。

二要深入推进绿美兴宁生态建设。要深入实施绿美兴宁生态建设“八大工程”,不断扩大绿量、提高绿质、增加绿效。要抓紧抓实森林防灭火、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整改、生态物种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推动林业产业发展。要抢抓兴宁市被列为国家油茶生产重点县的机遇,做大做强油茶特色优势产业。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增强。

三要全面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动摇。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黄炜明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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