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日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兴宁市有三个集体、两名个人上榜。
据了解,兴宁市齐昌小学学生刘珂玮荣获“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称号;兴宁市大坪中心小学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黄敬桃荣获“广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少先队兴宁市第一小学工作委员会荣获“广东省先进基层少工委”称号;少先队兴宁市田家炳学校大队荣获“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称号; 少先队兴宁市第二小学大队五年5中队荣获“广东省少先队红旗中队”称号。
兴宁团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少先队实践育人的作用,切实推动兴宁市少先队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同时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攀高峰,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勤奋、谦虚、锲而不舍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编辑: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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