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这些集体和个人获省级表彰

日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其中,兴宁市共有1名少先队员荣获“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称号,1名少先队辅导员荣获“广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1个基层少工委荣获“广东省先进基层少工委”称号,1个大队荣获“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称号,1个中队荣获“广东省少先队红旗中队”称号。

广东省先进基层少工委

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

广东省少先队红旗中队

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工作者

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

下来,团市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少先队实践育人的作用,切实推动兴宁市少先队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同时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攀高峰,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勤奋、谦虚、锲而不舍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编辑:钟盈(实习) 张晓珊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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