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了,终于要回了这笔钱,感谢法官帮我了结了这桩心事。”年逾七旬的申请执行人罗某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近日,兴宁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20多年前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真正将胜诉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1999年,因民间借贷纠纷,兴宁法院判决被告吴某需偿还原告罗某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吴某陆续偿还了部分欠款给罗某。后双方都到外地生活,从而失去联系,吴某因此没有继续偿还债务。今年,罗某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收到申请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情况。“经过沟通,我们了解到当事人都有意彻底解决这一陈年旧案,但双方就剩余执行款项具体数额的分歧较大。”执行法官介绍道,“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平衡双方利益,我们立即组织当事人当面协商。”
“二十多年前6万块钱就能在广州买间店铺了,放到现在至少能值100万,你们法官执行财产也不能太死板。”
“我不同意,我已经还了一部分,顶多还完剩下的本金。”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剑拔弩张、寸步不让。一方坚决要求偿还100万元,但另一方只愿还清剩余的两三万块钱。第一次协商以失败告终。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果断采用“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向罗某释明执行款项的计算要依据法律规定,并不能以当时人民币的购买力来计算价值,而且即使任取一年利率计算,总额也远低于100万,罗某的期待值明显过高。另一方面,通过释法律、讲道理、说人情的方式劝说吴某,表明依照法律规定,吴某不能仅还尚欠本金,还需偿还利息以及迟延履行金。经过一番耐心劝说,罗某终于松口将金额降到20万元,吴某也作出让步,愿意一次性偿还6万元。因为数额差距较大,双方再次不欢而散。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没有丝毫气馁,而是抽丝剥茧,厘清问题的症结在于执行款项的确切数额。“案件延续了20多年,被执行人在此期间有过多次还款,每次还款都会使利息或本金减少。同时每年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都会发生变动,迟延履行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发生过修改,执行款项具体金额的确定十分繁琐。我们只能采用‘笨’办法,一笔一笔地计算。”于是,执行法官仔细梳理了每次还款的数额和时间点,查阅相关法律法规,逐一计算吴某应当支付的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制成表格,形成了一份长达10页A4纸的款项计算说明,最终确定执行款项总额为近16万元。
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立马组织双方当事人再进行协商,从中说和。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份清晰明了的说明让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交口称赞。最终在一番协商后,罗某主动免除了部分利息,同意由吴某还款14.5万元。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吴某儿子当场转账一次性还清欠款,一桩延续了20多年的纠纷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通讯员:冯伊嘉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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